㈠ 原水水质要求 市政集中式供水为管道分质供水原水时,其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年)的要求。在个别生活区或村镇使用的自建集中式供水为管道分质供水的原水时,其毒理学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 ㈡ 出水水质要求 ⒈ 特殊处理的管道分质供水水质要求 在某些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为了改善其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采用特殊处理方式,其管道分质供应饮用水时,用户龙头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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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水处理设备⒉深度处理的管道分质供水水质要求 深度处理的管道分质供水中不应有病原微生物,净水中化学物质不应危害人体健康,纯水中不应存在有毒元素,而且应几乎检不出有机物和氯化副产物,有良好的口感,pH值适中(6.8~7.8)。管道分质供应饮用净水或纯水时,用户龙头水质应达到表14-1要求,除表列指标外其他项目均不得超过《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年)中所列的限值